据了解,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决定启用两处机动车排放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将根据电子抓拍监控记录,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处罚。
小编了解到,两处设备分别是聊城市市辖区开发区东环黑龙江路路口冒黑烟设备南北向城区路口卡口,东外环与黑龙江路路口处;开发区北环西卡口黑烟抓拍设备,省道70615公里200米处。两处抓拍卡口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聊城经济开发区交警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