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信息港撰文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上,观看了2018年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宣传片,名优企业代表开发区振华购物中心作了“放心消费在山东”承诺践诺单位表态发言。今年,开发区将在传统节日、“双11”、“双12”等重要时间,针对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商品和提供劣质服务的违法行为。
聊城开发区信息港讯息网络市场交易是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一大亮点。目前,开发区共有网络交易平台4个,各类电商商户1793余家,电商从业人员3万多人。启动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目的是高效促进本地市场规范有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凡本网注明“来源:聊城开发区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聊城开发区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聊城开发区启动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聊城开发区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聊城开发区启动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聊城开发区启动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聊城开发区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聊城开发区启动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聊城开发区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