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实施意见,为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我市鼓励各级开发区积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制度创新成果,形成政策集成优势。根据省有关认定奖励办法,对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综合排名全省前10位的开发区,我市市级按省级奖励资金的10%给予奖励;对被列入省级国际合作园区的,市级按省级奖励资金的10%给予奖励。
优化人才政策,鼓励各级开发区引进海外顶尖人才(团队),符合“一事一议”政策的,市财政局按省财政综合资助的10%给予补助。鼓励采取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科技孵化资金和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奖励补助力度。对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创新金融服务等作出明确要求,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的功能优势,为实现“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提供坚强支撑。聊城信息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