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才政策申报对象需为该区企业引进培养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到岗工作1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目前在职在岗人员。不同层次人才需符合开发区人才引进认定标准,其中近5年统计时间要求为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近3年统计时间要求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或取得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统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后进入开发区企业工作,且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前工作满1年以上。
聊城开发区信息港报道造访开发区补贴奖励包括购房补贴、工作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励补助。人才按等级分别享受每月8000元、4000元、2000元、600元、300元工作津贴。符合条件者由开发区管委会按单位缴纳部分提供全额社会保险补贴。